滬上部分商傢為現金設障礙 老年人遭遇支付難題

原標題:芮歐新竹靜電機出租百貨B2F:付現金需辦會員卡

據《勞動報》報道,隨著移動支付功能的日益強大,“無現金”支付或將成為趨勢,但這不意味著“現金支付”的消亡,更不能成為商傢拒收現金的理由。勞動報記者發現,滬上部分商傢在消費者使用現金時,增設“辦卡”之類的轉換環節,甚至掛有“拒收現金”的標牌。市消保委表示,單純拒收現金屬於違法,需為消費者使用現金提供必要“出口”。

芮歐百貨B2F:使用現金需先辦會員卡

10月22日,裝修一新的芮歐百貨B2F的美食集市開業。但不少消費者卻發現,原先一些能夠使用現金消費的甜品、飲品類商鋪,都紛紛亮出標牌:僅支持微信、支付寶、銀聯卡及芮歐的會員卡。

在集市內,記者就購物僅采用微信、支付寶等非現金支付模式的話題,隨機采訪瞭10多位消費者。年輕人多表示沒有任何影響。但相比於年輕人掃碼的快捷,個別對於移動支付略顯陌生的老年群體則犯瞭難。

“裝修前現金能收的,現在不收瞭,不好意思,如果要用現金,您要先去最裡面的收銀臺,把錢充到芮歐的卡裡,這裡每傢店都能用。您快去辦吧,我先給後面的結賬。”在一傢松餅店前,一位銷售人員正引導一位上瞭年紀的老太。據該銷售人員介紹,自22日後,每日都會接待幾位需要用現金支付的人,主要是老年人,也有在附近工作、隻帶皮夾卻落下手機的商圈職工。

“小夥子,就十幾塊錢,我把錢給你,你替我一塊付瞭,好嗎?”不想走那麼遠路,更不想辦卡,一位阿婆和身後的年輕人商量著。記者發現,美食集市所在的B2層,涵蓋瞭休閑餐飲、輕食及熱食櫃位數十傢,面積大,讓消費者目不暇接,而辦卡的收銀臺隻有一座,且位於集市的較內部位置,找起來不太容易。

商鋪為何不願收取現金?一傢休閑餐飲商鋪的收銀向記者介紹,移動支付省去瞭找零環節,更加快捷、高效。待歇業後,由於數據提取方便,有助於商鋪的銷售管理、算賬統計。“我們的店鋪小,客流量大,也沒有條件配備驗鈔機,移動支付還能規避收取假幣的風險。”記者試圖聯系芮歐百貨相關負責人,但截至記者發稿,尚未得到回復。

禪溪茶室:掛出“拒收現金”標牌

無獨有偶,讀者黃先生向勞動報記者反映,日前,他和朋友到黃浦區大沽路上的一傢禪溪茶館進行消費,該店不鼓勵他使用人民幣現金結算,要求其使用支付寶、微信或銀行卡進行付款。

“雖然我是可以用支付寶、也可以刷信用卡,但商傢拒收現金可以嗎?”黃先生質疑:這種半引導半強制的結算方式,是否侵犯瞭消費者權益?此外,他還向記者出示瞭一張包間內的圖片:“本店拒收現金”。

工作日晚間,勞動報記者光顧瞭黃先生反映的這傢門店。這是一傢位於市中心的高檔茶館,茶館設有多個包間。對於結賬方式,一位當值客服向記者表示,支持微信、支付寶等付款方式,但未提及是否可用現金支付。“現金可以嗎?”記者繼續詢問,“這個不方便,您最好還是用這些(微信、支付寶等)方式,謝謝。”客服說。

之後,記者台中靜電機租賃與該店店長取得瞭聯系,詢問是否拒絕接受現金。該店長向記者解釋,該店並非完全不收現金,隻是建議消費者不要以現金支付,若有客人隻能以現金結算,我們的服務人員會先收下,向公司報備後,再行處理。

“更多還是從安全角度考慮,一方面肯定是擔心收到難以甄別的假幣。另一方面,原先為瞭便於資金周轉、找零等需求,門店都會依據一定比例,準備足額的備用金,我們的資金存管壓力不小。”該店長稱。

消保委:單純拒絕現金屬於違法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(國務院令第280號)》第三條規定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。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。”

“拒收,目前就是商傢不允許你用現金結算,否則交易無法達成。”市消保委秘書長陶愛蓮向記者明確,若商傢隻是單純地不接受現金,且又不為消費者提供其他現金轉換渠道,構成違法,這實際上是剝奪瞭消費者在支付環節的自由選擇權,實質上是侵害瞭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。如去年7月,廣東珠海某面館,便因“謝絕現金”隻接受手機支付,被中國人民銀行珠海支行認定為“拒收人民幣”的違法行為。

但僅就記者反映的禪溪茶館、芮歐百貨的做法,陶愛蓮表示,從實際效果上,茶館采用瞭服務人員代收、芮歐開設瞭現金充卡這兩個現金“出口”,使得消費者的現金,最終還是實現瞭交易流通的目標,因此,從嚴格意義上說,這不算“拒收”。

設置門檻過高無異於一種變相“拒收”

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進步,非現金支付已從以往的購買商品房、購買汽車等大額消費,逐步轉向日常消費、小額支付領域。而智能手機的普及,移動支付功能的日益強大,“無現金”支付或將成為趨勢,可就現階段而言,現金支付仍是受法律保護的交易習慣,且移動支付並非所有的消費人群都能適應。

匯業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表示,從尊重消費者的消費體驗感角度看,商傢通過增設現金使用環節或門檻,無形中給消費者帶來瞭不便,降低瞭消費者消費舒適度,若使用現金的門檻過高過繁,比如需下載APP、設置高額的金額起充點、捆綁一系列使用條件等,無異於一種變相“拒收”。“盡管可能目前堅持隻能用現金消費的消費者比重不大(老年人或境外人士),但商鋪也不能忽略掉這些人的感受。”吳冬說。

《人民幣管理條例》是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,在當初法律法規制定時,難以預見移動支付的流行,會對消費者的生活產生如此巨大的影響。在技術進步、消費者支付模式已發生顯著變化的情況下,如何在經濟發展的同時,兼顧最廣大消費者群體的利益,顧及他們的消費體驗感,這需要企業,需要監管部門更多思考。台中靜電機出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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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保委:單純拒絕現金屬於違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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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僅就記者反映的禪溪茶館、芮歐百貨的做法,陶愛蓮表示,從實際效果上,茶館采用瞭服務人員代收、芮歐開設瞭現金充卡這兩個現金“出口”,使得消費者的現金,最終還是實現瞭交易流通的目標,因此,從嚴格意義上說,這不算“拒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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